判断商标与企业名称中的字号是否近似,应主要考虑公众的视觉效果,综合字形、读音、含义进行判断。只要字形、读音之一基本相同并足
以使消费者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以及不同经营者之间具有关联关系造成误认混淆的,即应认定为近似,同时还应考虑请求保护的注册商标显著
性和知名程度。
法律依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商标与使用企业名称冲突纠纷案件审理中若干问题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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