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注册商标可分为依申请和依职权撤销。主要情形有:(一)已经注册的商标,如有下列情形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其他单位和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1、采用了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和注册的标志的;2、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二)已经注册的商标,有下列情形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1、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2、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3、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异议的;4、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但是,善意取得注册的除外;5、申请商标注册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或者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三)使用注册商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商标注册人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报请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1、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2、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3、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四)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并说明有关情况。(五)使用注册商标,其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可以视具体情况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1、《撤回商标注册申请申请书》(1)《撤回商标注册申请申请书》可以以书面方式或者数据电文方式提出。以纸质方式提出的,应当打字或者印刷。以数据电文方式提出的,具体要求详见中国商标网“网上申请”栏目相关规定。(2)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在指定位置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由申请人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在指定位置签字确认。(3)填写要求详见《撤回商标注册申请申请书》所附填写说明。2、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1)申请人为国内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使用标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期刊证、办学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不能作为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2)申请人为国内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护照、户籍证明等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3)申请人为港澳台或国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所属地区或国家的登记证件复印件。外国企业在华的办事处、常驻代表机构的登记证复印件不能作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上述文件是外文的,应当附送中文译文;未附送的,视为未提交该文件。
1、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所有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公布在中国商标网“代理机构”一栏中。2、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申请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准备申请书件→在受理窗口提交申请书件→在打码窗口确认提交申请撤回商标注册申请注意事项1、提出撤回商标注册申请申请,不需要缴纳规费,但申请注册时已经缴纳的规费不予退回。2、申请人申请注册的商标已经注册的,申请人不能撤回该商标的注册申请,而应当办理注销注册商标手续。3、撤回共同申请商标注册的,需由代表人提出申请。申请人名称及申请人地址填写代表人的名称和地址,其他共同申请人的名称依次填写在申请书附页上,并加盖申请人章戳或由申请人本人签字。非共同申请商标注册的,不需提交附页。
1、重新注册小超市因为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和文化水平比较低常会出现商标侵权的情况,这种情况下小超市可以重新更换名字,并注册自己的商标。2、商标注册流程申请前查询—>申请阶段—>形式审查阶段—>实质审查阶段—>公告程序—>发放证明。小超市重新注册是非常可行的,原因:1.小超市主要以经营当地区域为主,消费群基本固定,所以商标名称并不是很重要。2.小超市如果被起诉商标侵权,不仅会面临整顿的情况而且会赔付商家金钱,注册自己的商标让经营更放心。3、异议商标商标注册程序中最后有一个公示程序,这个阶段是给有其他异议的人提出,对商标进行异议审核,所以如果特别想要这个商标可以申请。如果申请异议商标通过后,对方是不能成功注册这个商标的,这时候小超市则可以申请该商标注册。4、洽谈合作没有什么是解决不了的,商标侵权可以使用合作的方式,这时候使用这个商标就不是侵权了。
认定商标抢注行为要考虑主客观两方面的构成要件。在主观上,实施商标抢注的当事人都具有恶意, 即明知或应知他人在先创意、使用商标的情况而抢先向商标局申请注册。一般认为, 如果商标注册人与商标真正权利人曾经进行过有关商标商品的购销活动或者其他与该商标有联系的商业往来,可以认定商标注册人主观上为“明知”;如果真正权利人的商标具有较强的显著性,并且/或者在相关区域、相关行业内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如果商标注册人与商标真正权利人处于同一或邻近地域,并且或者为同行业经营者,在上述情形下,可以推定商标注册人主观上为“应知”。在客观上,被抢注的对象是他人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这里所称的“他人在先 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主要是指未注册商标,既包括在所有的商品和服务类别上均未注册的商标,也包括在某些商品或服务类别上已经注册、但在其他商品或服务项目上未注册的商标。所谓有一定影响,是指真正权利人的商标在相关地域、相关行业内具有一定的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晓并享有一定的声誉。《商标法》的有关规定是真正商标权利人维护自己权利的法律保障,企业遇到抢注发生后可以依法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争议。
申请复审的书件:(1)申请人应当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申请人应认真填写申请书,特别是要填写充足的复审理由);(2)同时附送:盖有商标局“驳回”印章的《商标注册申请书》原件;(3)《商标核驳通知书》原件;(4)商标图样(原图样10张);(5)商标局寄送商标核驳通知的信封(用以确定复审是否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6)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和实物证据;(7)申请人需要在提出评审申请后补充有关证据材料的,应当在申请书中声明,并自提交申请书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与申请书相同份数的证据材料;未在申请书中声明或者期满未提交的,视为放弃补充有关证据材料;(8)其它要求:提交原《商标注册申请书》的商标,商品、服务及所填写的其它内容不能作任何改动。在申请进行商标复审的时候,需要支付的费用包括了两方面,即评审规费与代理费,其中评审规费是必须要支付的,一般是1500元每件。但如果当事人有委托专业机构来代理进行商标复审的话,此时才需要支付代理费。
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其申请注册的商标刊登注册公告之前,由于某种原因不需继续注册商标时,可以向商标局提出申请,撤回该商标的注册申请。具体申请要求如下: 一、撤回商标注册申请办理途径申请撤回商标注册申请有两条途径1、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中国机构办理。2、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 二、撤回商标注册申请办理步骤1、委托商标中国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国家认可的商标中国机构办理。所有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中国机构都公布在“中国机构”一栏中。2、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申请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准备申请书件→在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提交申请书件→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查收准予撤回通知书三、撤回商标注册申请书件的准备申请撤回商标注册申请的,应提交如下书件1、撤回商标注册申请书并加盖单位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并由经办人签字2、原受理通知书3、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或者加盖申请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申请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商标中国机构办理的,提交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4、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在申请书上当面签字;委托商标中国机构办理的,提交商标中国委托书四、准予撤回商标注册申请通知书的送达1、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商标局收到撤回商标注册申请的申请后,经审查认为书件齐备、符合规定的,发给申请人准予撤回商标注册申请通知书。2、委托商标中国机构办理的,商标局收到撤回商标注册申请后,经由审查通过认为书件齐备、符合规定的,将准予撤回商标注册申请通知书邮寄给该商标中国机构
您好,很高兴能够回答您关于商标注销的问题。根据商标法的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之日起计算。有效期期满之前六个月可以进行续展并缴纳续展费用,每次续展有效期仍为十年。续展次数不限。如果在这个期限内未提出申请的,可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若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续展注册的,商标局将其注册商标注销并予公告,如不使用也可申请注销,前提是已经注册。那么公司注销了是不是商标也注销了呢?企业注销之前,商标未转让出来的,按照企业注销时清算报告中的决议决定商标的归属。如果在清算报告中没有表明商标权归属的,可以由原公司的全体股东就公司注销清算时遗漏的财产予以处理。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自死亡或者终止之日起1年期满,该注册商标没有办理移转手续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注销该注册商标。提出注销申请的,应当提交有关该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的证据。若你的商标是以公司名义注册的,那么在公司注销以后。商标权也就不存在了,任何人都可以使用你的商标。如果现在没有人使用你可以以现在的公司重新注册。
如果被人申请注册了,就不可以使用该商标了
公司办理了注销登记后,其法律人格即消亡,不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相当于自然人死亡了,不再合法存在该组织了,当然也就不应当再以该被注销的公司之名义,来实施任何民事行为或其他法律行为。否则的话,属假借或假冒不存在的组织名义,或者说使用未合法成立的组织名义来实施相关行为,此类行为的效力待定,该行为的后果由其实际控制支配者来承担。不过,我国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未像专利法那样,明确允许转让商标申请权。实务中,能否通过商标移转或转让手续,将尚未被核准注册的商标申请权,移转到原申请人的权利义务承继者,或者转让给他人,并不明确。因此,有些商标申请人或其权利义务承继者、尚未获准注册商标的受让人,可能就会想通过办理商标申请人名义变更手续,来实现商标申请权的移转或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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