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个人请求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流程,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对宣告无效前人民法院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商标转让或者使用许可合同不具有追溯力。那么个人请求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流程是怎样的?个人请求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流程是怎样的?1、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的,应当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2、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可以办理商标无效宣告答辩业务;3、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在9个月内做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期限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4、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5、人民法院在受理起诉后,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面对商标恶意抢注,协商和解为最经济实惠的途径。这能及时解决问题不会耽误公司的品的发行。但很多时候协商不成,不得不采取司法救济。针对这一情况,我国《商标法》提供了救济途径。 (一)对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可以提出异议 商标已经被抢注,但抢注者的申请尚未获得注册,我们可以通过对抢注者申请提起异议的方法进行救济。根据我国《商标法》,商标注册必经程序是为期3个月的商标公告期,这也是发现商标抢注的关键时期,商标在公告期,也就意味着该商标并没有被获准注册,此情况下有异议者是可以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的提交商标异议申请。 对于此种情形,法律依据为商标法第三十三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权利人认为自己的商标被他人恶意抢先申请注册的,如果在该商标初步审定公告期内及时发现,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请求商标局不予核准注册。 (二)已经获得注册的商标,可以申请无效宣告。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五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通俗来说如果错过了商标的异议期,没能及时的提出商标异议,商标已经被核准注册了,此时商标使用人士可以依据《商标法》的相关规定,请求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商标法》对无效宣告申请有5年的时间限制,即如果某件商标获得注册时间超过5年,就不能以被抢注为由申请无效宣告了(驰名商标不受此时间限制)。对商评委的裁决,如果有任何一方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对于注册商标撤销,同样建议被抢注者同步提起一个商标申请,以便在抢注商标被撤销后自己可以获得此商标。
商标注册被驳回的原因(1)与法律严令禁止的名称相同、相似--第十条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①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②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③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④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⑤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⑥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⑦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 ⑧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⑨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第十一条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①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②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③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 ④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2)商标查询不专业企业独自或者委托商标代理机构检索商标不专业,没有检索到有相同、近似商标在先注册(3)商标查询三个月盲期商标都需要到北京进行审查,审查之后也不会当天将所有商标录入系统,因此目前网上能查询到的数据都是三个月之前的数据。如果在三个月内有人比申请人提前进行申请的话,商标驳回是不可避免的,此种原因的责任不在商标代理机构。(4)商标缺乏显著性此种情况较为常见,比如你在灭火器类别注册119,在服装类别注册小马甲等等,没有明显特征的商标(5)商标属于通用名称第一种是注册的时候,商标名称就是通用名称了,比如注册衣服类别的“外套”,注册鼠标类别的“鼠标”等第二种是商标名称随着宣传,逐渐成为了通用名称,例如吉普、weibo等等。(6)商标审查员认知不同因为各个商标审查员的经验、眼界和认知不同,对同一个商标的看法也不有所差异的。目前每个商标审查阶段都是由一个审查员负责的,难免因为审查员的认知,导致商标驳回了。
恶意抢注的判定我国商标法针对恶意抢注的判定,主要有但不限于下列情况:① 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存在代理或者代表、贸易、合作、地缘(地域)或者其它关系明知或者应知被申请人的商标.② 被申请人因申请享有在先权利的商号、作品、外观设计、姓名、肖像等具有知名度或者其它因素明知或者应知他人在先权利的存在.③ 申请人主张被申请人构成恶意抢注其商标行为的,需要考虑申请人商标的独创性.④ 被申请人因作为公共资源的旅游景区名称、产地名称具有知名度而明知或者应知该名称的存在.⑤争议商标注册后,被申请人以牟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妨碍他人正当使用,向他人索要高额转让费、许可使用费、侵权赔偿金,或者进行误导公众的宣传,造成市场混乱.恶意抢注的解决办法1.商标在注册过程中①提出异议:在他人抢先申请注册公司商标的时候,可以在对方注册商标的初审公告期3个月内提出异议,并提交自己企业公司使用商标的证据.2.商标已被抢先注册①无效申请:据《商标法》第45条相关规定,如果对方恶意抢注了商标,作为在先权利人可以在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宣告商标无效.如果是驰名商标的话,就不受时间的约束.②撤销申请:如果他人恶意抢注后三年未使用商标,可以向商标局提出撤销商标的申请.③司法起诉:可以去法庭向恶意抢注者提出法律诉讼.④私下协商:提出异议的情况是要在商标比较出名的情况下才会比较容易成功,而如果商标价值对公司很重要,就只能先协商购买转让了.
请给出具体商标名称第四十四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第四十五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商标评审委员会在依照前款规定对无效宣告请求进行审查的过程中,所涉及的在先权利的确定必须以人民法院正在审理或者行政机关正在处理的另一案件的结果为依据的,可以中止审查。中止原因消除后,应当恢复审查程序。
(1)商标被提出无效宣告后若放弃答辩,将直接面临商标被无效的风险。 (2)无效宣告答辩是商标法赋予当事人的法定权利,同时也是当事人向商标评审委员会反驳申请方观点的唯一途径。 (3)商标评审委员会对无效宣告案件进行书面审理,不答辩无疑将增加对方无效宣告成功机率,而答辩无疑将增加成功机率。
1、商标转让流程: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核发转让证明。2、商标转让所需文件:A、《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B、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C、委托代理的提交受让人出具的《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受让方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D、申请移转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E、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3、商标转让时间:大约需要6-10个月左右。
(一)商标局依职权进行无效宣告(绝对理由),当事人可以向商评委申请复审。(二)商评委依绝对理由的无效宣告:主体不限,期限不限(三)商评委依相对理由的无效宣告: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在争议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提出,驰名商标恶意注册的,不受五年期限的限制。r商标无效的绝对理由包括:已经注册的商标,如果不具备可视性、显著性和合法性的,可以被宣告无效。另外,“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也属于商标无效的理由。r商标无效的相对理由包括:构成商标权相对无效的原因是商标权同在先取得的权利或其他合法权益相冲突。主要包括:因与他人在先权利冲突而无效;因侵犯他人驰名商标权而无效;因抢注他人未注册商标而无效;因违反代理或代表的规定而无效。
商标无效宣告程序的审查的具体类型包括哪些? (一)请求人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对无效宣告请求作出审查决定之前,撤回其无效宣告请求的,无效宣告程序终止。 (二)请求人未在指定的期限内答复口头审理通知书,并且不参加口头审理,其无效宣告请求被视为撤回的,无效宣告程序终止。 (三)已受理的无效宣告请求因不符合受理条件而被驳回请求的,无效宣告程序终止。 (四)针对一项专利权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一款的无效宣告理由,专利权人自申请日起放弃该专利权的,无效宣告程序终止。 (五)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对无效宣告请求做出审查决定之后,当事人未在收到该审查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维持该审查决定的,无效宣告程序终止。 (六)在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的审查决定后,当事人未在收到该审查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维持该审查决定的,针对该专利权的所有其他无效宣告程序终止。 哪些商标可被宣告为无效商标? 为了保护合法商标权,新《商标法》在限制商标异议主体的同时,也突出了商标确权程序的简化,对争议的裁定结果以“无效宣告”代替现行的“撤销”。 新《商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根据规定,商标局主动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条件具体包括两方面内容: 首先,商标中含有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形状,其次,是使用本法第十一条禁止作为商标注册标志的商标,三是使用本法第十二条禁止注册形状的商标,此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的,所谓的不正当手段是指申请人采取欺骗方式以外的其他不正当方法,如通过给经办人好处等方式,取得商标注册。 根据该法条,上述情况也可以由商评委被动宣告商标无效。不过,新《商标法》第四十五条则规定,对于已注册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则只能由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商评委宣告无效,其他单位和个人无权提出宣告无效请求,商标局也无权宣告无效。 商标无效宣告存在着哪些必备要素? 新《商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首先,商标中含有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形状,其次,是使用本法第十一条禁止作为商标注册标志的商标,三是使用本法第十二条禁止注册形状的商标,此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的,所谓的不正当手段是指申请人采取欺骗方式以外的其他不正当方法,如通过给经办人好处等方式,取得商标注册。
商标拿到注册证之前或者未注册也是可以使用的,只不过不受法律保护。可以提前进行广告宣传,拿到受理书就可以在商标右上角打”TM”标记,标明商标注册申请过程中,等拿到商标注册证书才能“R”标记。不过你在推广你的品牌之前最好对拿到注册证有大的把握,不然你的推广就白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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