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软件著作权也称软件版权,属于特殊类版权登记,只能到国家版权局登记。2、普通作品是可以在地方版权局登记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有版权登记处,根据《伯尼尔公约》,无论是地方版权局还是国家版权局,登记后的作品都是全国有效,在受《伯尼尔公约》保护的168个国家内也是有效的。3、值得注意的是各类作品(计算机软件除外)授权事项登记;录音、录像制品登记;其他与著作权有关的必须到国家版权局的指定中心进行登记。由于版权登记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建议选择专业的知识产权公司进行详细的了解后再进行后续工作。4、根据中国的规定,作品一经创作完成,便自动获得著作权,无需登记。中国的著作权法没有关于作品著作权必须登记的规定。中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针对软件的特殊性,在第二十四条规定了办理登记是提出软件权利纠纷行政处理和法律诉讼的前提。1993年12月24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几个问题的通知",其中的第三条规定了"……凡当事人以计算机软件提起诉讼的,经审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无论其软件是否经过有关部门登记,人民法院均应予以受理"。该规定否定了软件登记作为提起诉讼的前提。5、然而,软件登记对著作权人实际上是很有利的。因为由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证明文件是软件著作权有效的初步证明;通过登记机构的定期公告,可以向社会宣传自己的产品。6、中国的计算机软件登记机关是国家版权局下属的中国计算机软件登记中心。
第一,软件著作权登记不收官费了。自2017年4月1日起,国务院要求免收官费,也就是说,如果您邮寄办理或自已去版权局登记软件著作权,不用再花钱。第二,目前,版权局在北京、上海、成都、广东四个地方开设了登记分中心,自己亲自去办理也不用花钱。第三,以上两种方式只是普通办理,也就是说,顺利取得受理通知书后,需要约47天左右(31个工作日左右出证),如果想要加急,也就是出证出得快一点,就需要钱了,比如6-10个工作日的费用大概在2000左右,3个工作日的费用在5000左右。软件著作权费包括:1、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费(含申请例外交存手续费);2、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费;3、软件著作权合同登记费;4、变更或补充登记费;5、软件源程序封存保管费。6、查询费。7、 办理时限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
1、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不再保护。2、也就是说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就自动产生,其间不存在开发完成日到首次发表日这个间隔,其保护期限为作者有声之年再加50年。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其保护期存在开发完成日到首次发表日这个间隔,而50年的保护期是从首次发表后开始计算,其实前面开发完成到首次发表这段时间也是保护期。某软件的首次发表日期是2008年12月22日,那么其保护期为2058年的12月31日。理论上,这个证书的有效期同软件的保护期。3、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1、新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明确了软件登记的范围包括软件著作权登记、软件著作权专有许可合同和转让合同登记,并指定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为软件登记机构。2、为了方便权利人进行登记,新《办法》规定,经国家版权局批准,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可以在地方设立软件登记办事机构。3、新《办法》将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从受理登记申请到最终予以登记、颁发证书、进行公告的时间从过去的3个月缩短为60天。许超说,新《办法》将使软件权利人登记更加方便快捷。中国于1991年制定第一部《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2000年5月,国家版权局发文简化软件登记办法,使软件登记数量大幅增加。数据显示, 1999年登记的计算机软件数为1500件,2000年为3380件,2001年为7000多件。预计这一数字今年将继续飚升。4、目前进行登记的基本都是国内的软件开发商。他们普遍认为,软件著作权登记将为企业在反盗版的司法和行政程序中提供有力的物证,有助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许超说,由于国外软件开发商的主市场不一定在中国,同时《办法》要求登记者提供源程序片段,国外软件开发商出于保守商业机密的考虑,目前尚未在中国进行相关登记。
要办理计算机著作权转让,需要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申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或专有许可合同登记,这样可以有效保护软件受让人的权利,以防转让多次转让权利引发纠纷。申请需要按照版权中心模板提交转让合同、申请等较多相关文档,建议正通过代理机构申请。公司名称变更需要提交的资料:(1)填写《软件登记事项变更或补充申请表》,其中“变更理由说明”栏务必填写清楚;(2)完整的工商变更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3)原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二份;(4)新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二份;(5)下载《代理委托书》,填写软件名称并盖好公章;(6)单独用A4纸写一份《变更理由》,加盖公章。2、软件名称变更需要提交的资料:(1)填写《软件登记事项变更或补充申请表》,其中“变更理由说明”栏务必填写清楚;(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二份;(3)原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二份;(4)单独用A4纸写一份《变更理由》,加盖公章;(5)下载《代理委托书》,填写软件名称并盖好公章
1、登记是软件著作权获得行政和法律保护的前提根据1991颁布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向软件登记管理机构办理软件著作权的登记,是根据本条例提出软件权利纠纷行政处理或者诉讼的前提。”该规定很没有道理,没有登记的软件就不受行政保护,甚至被侵权了,向法院提起诉讼都不可以。虽然不明说软件一定要登记才受到法律的保护,实际上就将没有登记的软件置之法律保护之外,可以认为软件著作权登记带有一定的强制性。2、软件著作权是否登记完全取决于自愿根据2002年颁布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七条规定:“软件著作权人 可以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软件登记机构办理登记。软件登记机构发放的登记证明文件是登记事项的初步证明。”该条规定的是“可以”,可见软件著 作权登记不是强制的。是否登记完全取决于当事人的自愿。3、软件著作权登记与取得著作权没有任何的关系大家最关心的还是软件著作权问题,软件如果不登记可以取得著作权吗?这个疑问在《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中有明确的解答,该条例第五条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所开发的软件,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条例享有著作权。”关于著作权的取得在各国立法中主要有两种做法:1、自动取得制度2、注册取得制度我国采用的是自动取得制度。自动取得制度,以作品的完成时间作为著作权取得的时间界限,作品完成即取得著作权,不需要履行任何的手续。完成并不要求是全部完成,如果是部分完成则对完成的部分享有著作权。《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第五条规定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条理享有著作权正是自动取得制度的体现。
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就自动产生,其间不存在开发完成日到首次发表日这个间隔,其保护期限为作者有声之年再加50年。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其保护期存在开发完成日到首次发表日这个间隔,而50年的保护期是从首次发表后开始计算,其实前面开发完成到首次发表这段时间也是保护期。登记意义1、作为税收减免的重要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计算机软件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2、作为法律重点保护的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第三十二条规定:“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要规范和加强软件著作权登记制度,鼓励软件著作权登记,并依据国家法律对已经登记的软件予以重点保护。”比如:软件版权受到侵权时,对于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司法机关可不必经过审查,直接作为有力证据使用;此外也是国家著作权管理机关惩处侵犯软件版权行为的执法依据。3、作为技术出资入股《关于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计算机软件可以作为高新技术出资入股,而且作价的比例可以突破公司法20%的限制达到35%”。甚至有的地方政府规定:“可以100%的软件技术作为出资入股”,但是都要求首先必须取得软件著作权登记。
软件著作权人登记机构软件著作权登记应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进行办理。软件著作权个人登记,是指自然人对自己独立开发完成的非职务软件作品,通过向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备案的方式进行权益记录/保护的行为。软件著作权企业登记,是指具备/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对自己独立开发完成的软件作品或职务软件作品,通过向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备案的方式进行权益记录/保护的行为。软件著作权的申请登记材料1、按要求填写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2、软件的鉴别材料,包括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3、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4、有著作权归属书面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的,应当提交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5、经原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在原有软件上开发的软件,应当提交原著作权人的许可证明6、权利继承人、受让人或者承受人,提交权利继承、受让或者承受的证明软件著作权申请注意事项根据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官方通知,申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需要注意:1、申请人可以自己办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也可以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登记。2、申请人应当将所提交的申请文件留存一份,便于在补正程序中保持文件内容的一致。3、办理软件著作权转让或专有合同登记可到登记大厅现场办理,也可使用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邮寄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软件登记部。4、申请表应当在线打印,请勿擅自更改表格格式;申请文件都应当按规定签章,签章应当与申请表中填写的姓名或者名称完全一致。5、申请人或代理人信息栏内的详细地址,请务必填写准确的实际联系地址,以中国版权保护中心邮寄证书或其它书面邮件。6、著作权人为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的应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需加盖单位公章;7、著作权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并需提交非职务开发保证书或非职务开发证明。(下载《非职务开发证明》《非职务开发保证书》)。8、著作权人为外国自然人的,应提交护照复印件,及护照复印件的中文译本,并需翻译者签章。
软件著作权申请登记的流程1、填写软件基本信息采集表;2、提供部分源程序(电子版):您提供该软件的word电子版部分源程序(前2000行 和 后2000行,共计4000行,最后一页为软件退出部分代码);3、提供手册(电子版):根据软件的不同类型,需要您提供word版软件使用操作手册 或者 软件设计说明书 ;4、报送审查;5、版权中心复审:初审通过受理后审查31-35个工作日,约45-50天左右出审查结果并公告;7、公告发证;软件著作权申请登记所需要的材料1、填写申请表2、鉴别材料软件著作权登记的鉴别材料包括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应当由源程序和任何一种文档前、后各连续30页组成。拟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整个程序和文档不到60页的,应当提交整个源程序和文档。除特定情况外,程序每页不少于50行,文档每页不少于30行3、证明文件作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人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拟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的软件,有著作权归属书面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的,应当提交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经原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在原有软件上开发的软件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应当提交原著作权人的许可证明;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人是权利继承人、受让人或者承受人的,申请人应当提交权利继承、受让或者承受的证明。
软件著作权的登记日期的有效期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不再保护。软件著作权登记日期查询方式(一) 通过中心网站公告栏查询(二) 软件登记电子档案查询(三) 软件登记纸质原始档案查询查询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查询人应当在档案管理员陪同下在登记大厅查询窗口区域阅览或摘录登记档案。复印纸质原始登记档案和打印电子登记档案应当由档案管理员完成。(二)查询纸质原始软件登记档案的人员,禁止在档案材料上修改、涂抹、标记等。(三)查询人违反上述规定的,档案管理人员应当予以制止和纠正;拒不改正的,可以拒绝提供查询;造成损失的,查询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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