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果和冰淇淋属于商标分类第30类3013群组;经路标网统计,注册糖果和冰淇淋的商标达9件。注册时怎样选择其他小项类:1.选择注册(糖果和冰淇淋,群组号:3004)类别的商标有2件,注册占比率达22.22%2.选择注册(糖及其代用品,群组号:3004)类别的商标有1件,注册占比率达11.11%3.选择注册(可可,群组号:3001)类别的商标有1件,注册占比率达11.11%4.选择注册(茶,群组号:3002)类别的商标有1件,注册占比率达11.11%5.选择注册(咖啡,群组号:3001)类别的商标有1件,注册占比率达11.11%6.选择注册(糖及其代用品,群组号:3003)类别的商标有1件,注册占比率达11.11%7.选择注册(糕点,群组号:3006)类别的商标有1件,注册占比率达11.11%8.选择注册(糕点制品,群组号:3006)类别的商标有1件,注册占比率达11.11%
商标查询(2天内)→申请文件准备(3天内)→提交申请(2天内)→缴纳商标注册费用→商标形式审查、下发商标受理通知书(1个月)→商标实质审查(12个月)→商标公告(3个月)→颁发商标证书(总共需要14-18个月左右)
你好,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集体商标的特点是,可以使用。商标申请关键在于全面的检索、专业的风险评估。郑州睿信官网也可以提供商标查询,您可以自行检索。商标申请流程:商标注册一般分为个人和公司申请两种。个人申请所需文件: (1)身份证复印件(需签名);(2)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商标注册申请书;(4)委托代理机构的需要提供委托书。公司申请所需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盖章) 2、商标注册申请书;3、委托代理机构的需要提供委托书。流程总的来说大概需要14个月左右,其中,受理通知书(1个月左右), 实质审查(9个月) ,公告(3个月), 发证(1个月左右) 。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权利被侵害后://www。通俗地说,不受法律保护,并没有对侵犯商标权的诉讼时效作明确的规定,根据《民法通则》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即丧失了请求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权利的制度,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持续,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二年计算。
目前商标注册网上申请只对商标代理机构开通,个人或企业不得在网上申请注册。现在商标注册有两种方式:一是你亲自到北京商标局办理;另外就是委托代理机构为你代理。(一)商标注册申请资料1.公司名义申请注册商标的:需要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个人名义申请商标注册的:需要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3.商标图样6张。4.注册商标所要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5.注册商标申请书(二) 注册商标程序商标申请注册的程序分两步:第一步:商标查询;第二步:向国家商标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1、 商标查询注册前应对商标进行专业的查询,以看你的商标在先是否有相同或近似的存在,这样可以降低你商标申请的风险,查询通过后就可以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了。2、商标申请注册递交申请后商标局大约1个月左右发出受理通知书(这个期间是形式审查阶段);形式审查阶段完毕后就进入实质阶段审核阶段,商标注册主管机关对商标注册申请是否合乎商标法规定所进行的检查,资料检索,分析对比。调查研究并决定给予初步审定或驳回申请等一系列活动。如果实质审查合格,就进入公告程序(这个期间是3个月也叫异议期间)三个月内没有人提出异议或提出异议经裁定不成立的,该商标即注册生效,发放注册证书。
个人可以注册商标。 商标注册须知 一、商标注册的条件 (一)、商标不得使用下列文字、图形(商标法第八条1-9) 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 2、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 3、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旗帜、徽记、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 4、同“红十字”、“红新月”标志、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 5、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和图形; 6、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7、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8、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9、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二)、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同一申请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上使用同一商标的,应当按商品分类表提出注册申请;注册商标需要在同一类别的其他商品上使用的,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注册商标需要改变文字、图形的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 (三)、注册商标的保护期限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四)、依照商标法规定,申请人用药品商标注册,应当附送卫生行政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 (五)、申请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烟丝商标注册,应当附送国家烟草主管机关批准生产的证明文件; (六)、申请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其他商品,应当附送国家有关主管机关部门的批准证明文件。
集体:1)[collectiveness]∶许多人的有组织的整体集体观念(2)[collective]∶现也用作集体所有制的简称集体企业集体商标(COLLECTIVE MARK),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专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根据《商标法》第3条的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法律上已把这四种商标明确划分为注册商标的四个基本类型。(1)集体商标不属于单个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即属于由多个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的社团组织,即表明商品或服务来源自某一集体组织,这一集体可以是某一特定的行会、商会等工商业团体或其他集体组织,具体的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以集体成员的身份隐退在集体的背后。体现了其"共有"和"共用"的特点;(2)集体商标是以各成员组成的集体名义申请注册和所有,由各成员共同使用的一项集体性权利,反映在集体商标的申请注册上,即要求只有具有法人资格的集体组织才可以提出申请,因为只有具有法人资格的集体组织才能以其集体的独立名义拥有商标权;(3)集体商标反映在商标的使用上,表现为,集体组织通常不使用该集体商标,而由该组织的成员共同使用;不是该组织的成员不能使用;每个成员都有平等使用的权力,成员间不存在隶属关系;同时又必须对其集体成员的使用进行监督,并对违反使用规则的成员进行处理;(4)集体商标的注册、使用及管理均应制定统一的规则,详细说明成员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以及管理费用的数额和用途并将之公诸于众,集体成员应相互遵守并受到公众的监督;(5)集体商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得转让;(6)当集体商标受到侵害而请求赔偿损失时,应包括集体组织成员所受的损失在内;(7)当某成员退出该集体时,他就不能再使用该集体商标,当某一新成员加入时,他就可以因获得成员的身份而使用该集体商标了,这种成员身份是不可以转让的,以这种身份关系为基础的商标使用权也不得转让;(8)地理商标可以作为集体商标注册。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其商品符合使用该地理标志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要求参加以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应当依据其章程接纳为会员;不要求参加以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的,也可以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无权禁止。集体组织既可以申请注册集体商标,也可以申请注册普通商标,但两者有以下的区别:(1)集体商标与普通商标均表明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但集体商标表明商品或服务来自某组织;普通商标则表明来自某一经营者。(2)集体商标只能由某一组织申请注册;普通商标则可以由某一组织或某一个体经营者申请注册。(3)申请集体商标的,必须提交使用管理规则;申请普通商标无此要求。(4)集体商标不能准许本组织以外的成员使用;普通商标可以许可本组织以外的成员使用。(5)集体商标准许其成员使用时不必签订许可使用合同;普通商标许可他人使用时必须签订许可使用合同。(6)集体商标不能转让;普通商标可以转让他人。(7)集体商标失效后两年内商标局不得核准与之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注册;普通商标则只需一年商标局就可以核准与之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注册。(1)根据《商标法》第三条、《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1998年12日第一次修订版)第二条的规定,国内申请集体商标的商标注册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范围为:"工商业团体、协会或者其他集体组织"(2)应具备的条件为:A、必须是经依法登记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该企业或事业单位应为某一组织,可以是工业的或商业的团体,也可以是协会、行业或其他集体组织,而不是某个单一企业或个体经营者;B、必须有当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即申请人依法登记并具有法人资格的法律文书,可以是企业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群众团体的依法登记注册的批准文件;C、必须制定所申请集体商标的使用管理规则。根据《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集体商标的使用管理规则,一般应包括以下几点:(1)工商业团体、协会或者其他集体组织的名称,地址,法人代表,业务范围(项目)等。(2)使用集体商标的宗旨(意义,目的)。(3)商标(标志)含义。(4)使用该商标的集体成员名单(名称、地址、法人代表等)。(5)集体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或提供服务项目的质量标准。(6)使用该商标的条件、手续、程序。(7)集体成员的权利、义务和违反规则应当承担的责任。(8)使用权不可转让。(9)管理费用收取的数额和用途。(10)注册人的权利和义务。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三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注册和管理,依照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第三条本办法有关商品的规定,适用于服务。第四条申请集体商标注册的,应当附送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并应当详细说明该集体组织成员的名称和地址;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申请注册的,应当附送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并应当详细说明其所具有的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具有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检测设备等情况,以表明其具有监督使用该地理标志商品的特定品质的能力。申请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应当由来自该地理标志标示的地区范围内的成员组成。第五条申请证明商标注册的,应当附送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并应当详细说明其所具有的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具有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检测设备等情况,以表明其具有监督该证明商标所证明的特定商品品质的能力。第六条申请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的,还应当附送管辖该地理标志所标示地区的人民政府或者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申请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供该地理标志以其名义在其原属国受法律保护的证明。第七条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的,应当在申请书件中说明下列内容:(一)该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二)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与该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地区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的关系;(三)该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地区的范围。第八条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申请注册的地理标志,可以是该地理标志标示地区的名称,也可以是能够标示某商品来源于该地区的其他可视性标志。前款所称地区无需与该地区的现行行政区划名称、范围完全一致。第九条多个葡萄酒地理标志构成同音字或者同形字的,在这些地理标志能够彼此区分且不误导公众的情况下,每个地理标志都可以作为集体商标或者证明商标申请注册。第十条集体商标的使用管理规则应当包括:(一)使用集体商标的宗旨;(二)使用该集体商标的商品的品质;(三)使用该集体商标的手续;(四)使用该集体商标的权利、义务;(五)成员违反其使用管理规则应当承担的责任;(六)注册人对使用该集体商标商品的检验监督制度。第十一条证明商标的使用管理规则应当包括:(一)使用证明商标的宗旨;(二)该证明商标证明的商品的特定品质;(三)使用该证明商标的条件;(四)使用该证明商标的手续;(五)使用该证明商标的权利、义务;(六)使用人违反该使用管理规则应当承担的责任;(七)注册人对使用该证明商标商品的检验监督制度。第十二条使用他人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的葡萄酒、烈性酒地理标志标示并非来源于该地理标志所标示地区的葡萄酒、烈性酒,即使同时标出了商品的真正来源地,或者使用的是翻译文字,或者伴有诸如某某"种"、某某"型"、某某"式"、某某"类"等表述的,适用商标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第十三条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初步审定公告的内容,应当包括该商标的使用管理规则的全文或者摘要。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人对使用管理规则的任何修改,应报经商标局审查核准,并自公告之日起生效。第十四条集体商标注册人的成员发生变化的,注册人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变更注册事项,由商标局公告。第十五条证明商标注册人准许他人使用其商标的,注册人应当在一年内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第十六条申请转让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受让人应当具备相应的主体资格,并符合商标法、实施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发生移转的,权利继受人应当具备相应的主体资格,并符合商标法、实施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第十七条集体商标注册人的集体成员,在履行该集体商标使用管理规则规定的手续后,可以使用该集体商标。集体商标不得许可非集体成员使用。第十八条凡符合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规定条件的,在履行该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规定的手续后,可以使用该证明商标,注册人不得拒绝办理手续。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二款中的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是指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中的地名。第十九条使用集体商标的,注册人应发给使用人《集体商标使用证》;使用证明商标的,注册人应发给使用人《证明商标使用证》。第二十条证明商标的注册人不得在自己提供的商品上使用该证明商标。第二十一条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人没有对该商标的使用进行有效管理或者控制,致使该商标使用的商品达不到其使用管理规则的要求,对消费者造成损害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二十二条违反实施条例第六条、本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条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2003年6月1日起施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4年12月30日发布的《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同时废止。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集体商标管理办法绿十字集体商标使用管理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药品零售市场秩序,实现药品零售行业自律,促进诚信建设,方便群众购药,国家实施药品零售企业统一悬挂绿十字标志。为做好绿十字标识统一管理,特制定本规则。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绿十字标识的制定、使用和管理。第三条绿十字标识是由中国医药商业协会申请在国家工商总局核准注册的集体商标,用于表明本申请所包括的商品经营者属于中国医药商业协会会员。中国医药商业协会根据本规则对符合规定的药品零售企业授权使用绿十字标识。任何组织、企业和个人未经授权不得擅自使用这一标志。第四条绿十字标识图案为白底绿十字,并衬以绿叶。绿十字标识的"白底",意喻洁净、卫生、纯正;"绿色",表示生命、健康、无害。第二章该集体商标的使用条件和手续第五条绿十字标识经授权后企业可以按规定形式使用。绿十字标识规格、图案、制作标准由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制订,并由指定的专业标志制作单位按规定要求制作。第六条绿十字标识的使用条件:凡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的药品零售企业均可申请使用。第七条凡已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申请授权使用绿十字标识。绿十字标志申请授权使用程序如下:(一)药品零售企业向中国医药商业协会或经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委托的所在地医药商业协会或行业协会提出授权使用申请。(二)收到企业申请后,签署受理申请通知书后30日内向申请人发出同意或不同意使用通知书。(三)对同意授权使用绿十字标识的申请人,按绿十字标识的规定形式使用,并将使用情况在授权单位登记备案。第三章该集体商标的使用范围第八条绿十字标识必须悬挂在药店门前的醒目位置,并在夜间消费者也可以辨识。第九条绿十字标识为集体商标,只可用于会员企业的店面标识或经授权使用的范围。不得用于:(一)商品商标或商业性广告;(二)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商品的包装及公司的标志;(三)本办法规定可以使用绿十字标志以外的其他情形。第十条企业应加强对绿十字标识的管理,维护绿十字标识的严肃性,发现有损绿十字标志形象的情况,应及时纠正。第四章该集体商标的管理和保护第十一条中国医药商业协会负责绿十字标识的授权使用工作并制订绿十字标识使用范围、制作标准。对绿十字标识使用、管理不符合规定的,有权责令其及时纠正。第十二条中国医药商业协会或经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委托的所在地医药商业协会或行业协会负责对绿十字标志使用进行监督,接受群众投诉,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对授权使用期间企业出现以下情况将终止授权:(一)被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批评;(二)企业经营中产品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并受到消费者投诉;第十三条对擅自仿制、使用绿十字标识及蓄意破坏绿十字标识形象的,中国医药商业协会责令其改正,没收仿制品。并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侵权行为。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规则由中国医药商业协会负责解释。第十五条该商标的使用管理费由中国医药商业协会会员所缴纳的会费中支出,主要用于商标注册、受理投诉、维护商标信誉、宣传商标等工作,以维护协会成员的合法权益。第十六条本规则自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该商标之日起生效。
一、使用管理规则 集体商标的使用管理规则包括使用集体商标的宗旨;使用该集体商标的商品的品质;使用该集体商标的手续;使用该集体商标的权利、义务;成员违反其使用管理规则应当承担的责任;注册人对使用该集体商标商品的检验监督制度。 二、集体商标注册 1.主体资格证明 根据《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凡是申请注册集体商标的,需要提供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其中的内容需要包含该集体组织的名称和地址。 一品标局网提醒您:集体商标管理办法指出,如果要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进行申请的,申请人需要证明该商标具有使用该地理标志商品的特定品质的能力。方法包括自证或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人文因素决定。 2.地理标志集体商标 (1)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进行申请的,主体单位应该由该地理标志范围内的成员组成。 (2)申请人在申请地理标志集体商标时,应附送该地理位置管辖的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3)如果地理标志集体商标所指的商品并非源于所表示的地区,有可能误导消费者的,商标局将不予注册,但已经善意取得的不会被注销。
一、申请集体商标的条件 集体商标是指由工商业团体、协会或其他集体组织的成员所使用的商品商标或服务商标,用以表明商品的经营者或服务的提供者属于一组织。申办集体商标除报送一般商标必备的申请书件外,还应提供由有关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以及该商标的使用管理规则。 国内申请集体商标的商标注册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范围为:工商业团体、协会或者其他集体组织。 应具备的条件为: 1、必须是经依法登记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该企业或事业单位应为某一组织,可以是工业的或商业的团体,也可以是协会、行业或其他集体组织,而不是某个单一企业或个体经营者; 2、必须有当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即申请人依法登记并具有法人资格的法律文书,可以是企业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群众团体的依法登记注册的批准文件; 3、必须制定所申请集体商标的使用管理规则。 二、使用集体商标有哪些要求 (1)集体商标不属于单个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即属于由多个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的社团组织,即表明商品或服务来源自某一集体组织,这一集体可以是某一特定的行会、商会等工商业团体或其他集体组织,具体的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以集体成员的身份隐退在集体的背后。 (2)集体商标是以各成员组成的集体名义申请注册和所有,由各成员共同使用的一项集体性权利,反映在集体商标的申请注册上,即要求只有具有法人资格的集体组织才可以提出申请,因为只有具有法人资格的集体组织才能以其集体的独立名义拥有商标权。 (3)集体商标反映在商标的使用上,表现为,集体组织通常不使用该集体商标,而由该组织的成员共同使用;不是该组织的成员不能使用;每个成员都有平等使用的权力,成员间不存在隶属关系;同时又必须对其集体成员的使用进行监督,并对违反使用规则的成员进行处理。 (4)集体商标的注册、使用及管理均应制定统一的规则,详细说明成员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以及管理费用的数额和用途并将之公诸于众,集体成员应相互遵守并受到公众的监督。 (5)集体商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得转让。 (6)当集体商标受到侵害而请求赔偿损失时,应包括集体组织成员所受的损失在内。 (7)当某成员退出该集体时,他就不能再使用该集体商标,当某一新成员加入时,他就可以因获得成员的身份而使用该集体商标了,这种成员身份是不可以转让的,以这种身份关系为基础的商标使用权也不得转让。 (8)地理商标可以作为集体商标注册。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其商品符合使用该地理标志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要求参加以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应当依据其章程接纳为会员;不要求参加以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的,也可以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无权禁止。
因为集体商标是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集体商标的注册人是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而不是个人。证明商标又称保证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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