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其结合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方案。它只保护具有一定形状的产品。方法发明以及没有一定形状的粉末、液体、材料等方面的发明只能申请发明专利。授予实用新型专利不需经过实质审查,手续比较简便,费用较低。因此,关于日用品、机械、电器等方面的有形手品的小发明,比较适用于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实用新型申请官费申请费:500元减缓85%之后申请费:75元减缓70%之后申请费:150元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费用减缓办法》: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为一个个人或一个单位可减缴85%,为其他情况可减缴70%。
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目的和不需要实质审查的原因保护实用新型,目的在于鼓励低成本、研制周期短的小发明的创造,更快的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是实际的产品,而且实用新型的创造性要求不太高,而对于实用性较强,在专利权审批上采取简化审批程序、授权快、缩短保护期限、降低收费标准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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